京人考发〔2015〕31号
2015年5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5〕22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
(二)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三)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四)凡专科或中专毕业后,在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药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2015年
11月14日
各专业基础与实务
(详情见附件)
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具体时间安排请见准考证
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具体科目作答要求见附件。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可取得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的《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当事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14年度成功报考过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2015年度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均不变的人员,其他视为“首次报考人员”。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6月2日至19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下同)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6月2日-12日
网上填报信息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上传照片及审核
按要求上传照片,如照片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上传。
要求:本人近期(半年内)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蓝色背景、画面清晰,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
打印及
审核盖章
1.使用A4纸下载打印《2015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表》本人签名处签名;
3.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资格审核表》单位意见处盖章(如本人档案未存放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由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6月10日-12日
9:00-12:00
13:00-16:00
现场资格审核
持相关材料到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单位: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审核点名称:北京建工集团党校
审核点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院内
电话:64165149、64177528
6月13日-19日
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下载考试大纲
网上缴费成功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携带《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上述证件、证明均须原件。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11月10日至13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入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11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区县人事考试机构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考试大纲
1.本次考试大纲采取网上下载的形式,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2.工程技术系列《汽车专业基础与实务》、《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分析化学与检验专业基础与实务》、《广播影视专业基础与实务》;农业技术系列《畜牧专业基础与实务》;档案系列《档案专业基础与实务》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其他专业考试大纲均无变化。
(三)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查询。
(五)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六)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七)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级别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5月21日
附件: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级别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序号
专业级别
考试科目
1
图书资料
《图书资料专业基础与实务》
2
群众文化
《群众文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3
档 案
《档案专业基础与实务》
4
卫 生 (药 学)
《中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初级(药师)
《西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中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初级(药士)
《西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5
地 矿
《地质勘探专业基础与实务》
《矿山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6
测 绘
《测绘专业基础与实务》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基础与实务》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7
冶 金
《冶炼专业基础与实务》
《轧制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8
化 工
《有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无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高分子化工与材料专业基础与实务》*
《分析化学与检验专业基础与实务》*
4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9
热 能
《燃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供热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10
制 冷
《制冷空调专业基础与实务》
11
机械设计与制造
《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
12
汽 车
《汽车专业基础与实务》
13
电 气
《电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14
电 力
《电力专业基础与实务》*
15
电 子
《电子技术专业基础与实务》
16
仪器仪表
《仪器仪表专业基础与实务》
17
广播影视
《广播影视专业基础与实务》
18
交通运输
《交通工程专业基础与实务》
19
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
20
建筑结构设计
《建筑结构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
21
土建施工
《建筑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22
道路与桥梁施工
23
装饰装修施工
24
公用设备施工
《公用设备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25
建 材
《建材专业基础与实务》
26
林 业
《林业专业基础与实务》
《果树专业基础与实务》
《园林绿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27
水 务
《水利专业基础与实务》*
《城市给排水及水处理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28
水 产
《水产专业基础与实务》
29
纺 织
《纺织专业基础与实务》
《染整专业基础与实务》
《服装制作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30
食 品
《食品专业基础与实务》
31
制 药
《中药制药专业基础与实务》
《西药制药专业基础与实务》
32
环境保护
《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
《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33
标准化与计量
《标准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计量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34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专业基础与实务》
35
农业技术
《农作物栽培育种专业基础与实务》
《畜牧专业基础与实务》*
《兽医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36
新 闻
《新闻专业基础与实务》
37
文物博物
《文物鉴定专业基础与□*实务》
《博物馆专业基础与实务》
《考古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注:考生应考时可使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其中带“*”的考试科目为全客观试题,使用机读答题卡作答,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其余科目为主客观结合试题,采用纸笔方式在试卷上作答,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